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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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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2-10-31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今年学校各党支部均已任期届满,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有关文件规定,现就集中开展党支部换届选举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指导思想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遵守贯彻维护党的章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和加强党对学校的全面领导,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坚持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挥党内民主,尊重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换届选举工作为契机,进一步科学合理设置党支部,选优配强党支部书记,增强党支部的政治功能和组织力,推进整建提质,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为推进学校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证。

二、换届选举工作

(一)党支部委员配备

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委员人数应为单数。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教工党支部必配纪检委员1名,可兼任其他委员)。学生党员人数较多的学生党支部可增设副书记1名。

党支部书记和其他委员在任期内出现空缺,应及时补选,确有必要的,上一级党组织可以指派支部书记或副书记。

(二)任职资格与条件

党支部委员会委员要符合《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规定的基本条件,做到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廉洁奉公,密切联系群众,善于做思想政治工作。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自觉接受党和师生的批评和监督,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机关党委所属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党员主要负责人担任,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非党员的由部门党员副职担任,支部委员根据实际情况选任;研究生学生党支部书记由辅导员或优秀研究生党员担任,支部委员根据实际情况选任。

教学院(部、中心)党委(党总支部)所属教工党支部书记原则上要是“双带头人”,一般应具有副高以上职称或具有博士学位,原则上应由教研室(实验室)主任担任,支部委员根据实际情况选任;学生党支部书记一般由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优秀辅导员或骨干党员教师担任,支部委员根据实际情况选任。教学院中层干部党组织关系要根据联系工作分别归属到不同的教工党支部、所有辅导员党组织关系都要归属到各学生党支部。

离退休工作处党委所属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现任中层干部或曾任中层干部担任,支部委员根据实际情况选任。

(三)换届选举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间

党支部换届工作,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在学校组织部的协调指导下,由各自所在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组织实施。  

党支部的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举应严格遵照组织程序,依法开展选举工作,还要广泛发扬党内民主,充分尊重党员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强迫选举人选举或不选举某个人。

1. 党支部要根据部署和安排,召开专题会议研究换届选举工作,并以书面形式向上一级党组织提出换届选举请示。(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日前)

2. 上一级党组织批复同意换届选举后,即可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召开党员大会的筹备事项。(完成时间:2022年11月8日前)

3. 根据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精神,按照有关规定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并结合实际情况开展党员大会的各项筹备工作。在筹备过程中,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要加强检查督促,注意协调好各方面工作,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并注意经常与上级党组织沟通交流。(完成时间:2022年11月8日前)

4. 党支部向上级党组织呈报关于下届党支部委员会委员、书记、副书记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候选人预备人选应在民主推荐和酝酿的基础上召开党支部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确定。(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1日前)

5. 上级党组织对下届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批复原则同意后,即可筹备党员大会相关事宜。(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6日)

6. 召开党员大会。(完成时间:2022年11月18日前)

7. 党支部要在党员大会和新一届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议闭会后,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换届选举情况,报送换届选举结果的请示。(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3前)

8. 上级党组织根据会议基本情况等对选举结果作出书面批复。(完成时间:2022年11月28日)

9. 做好党员大会有关材料的整理、归档工作。(完成时间:2022年11月30日前)

三、换届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要以换届选举为契机,组织全体党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和文件,加强党员党性观念和民主集中制观念教育,使全体党员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正确行使党员权利,切实履行党员义务,积极参与换届工作。

(二)加强领导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委员应分工联系党支部,负责领导和协调支部换届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进行。

(三)规范程序

在换届选举工作中,严格执行换届选举工作程序,尊重和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充分发扬民主,体现选举人的意志。

(四)严肃纪律

基层党组织要主动接受学校有关部门对换届选举工作的监督指导,严肃选举工作纪律,维护换届选举工作正常秩序。对在换届选举过程中,违反选举工作纪律、扰乱选举工作秩序的人员,一经查实,将根据问题的性质和情节严重,对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责任人给予严肃处理。

各党支部应抓紧做好换届选举工作,于2022年11月21日前完成换届选举工作全部流程。以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为单位,报送《中国共产党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换届选举结果一览表》(附件2),在2022年11月21日前将纸质档交到组织部党建科103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庄亭处。联系电话:0731-58688903。

 

附件:1.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基层党组织设置一览表

      2.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换届选举结 

         果一览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0月31日


(审核:李永坚 罗卫 庄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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