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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3年第二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罗卫

来源:

日期:2023-10-20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湖南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持续强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预备党员,切实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坚定理想信念,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特举办2023年第二期(总第十三期)预备党员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预备期内未参加过预备党员培训或已参加预备党员培训但未通过结业考核的在校中共预备党员(含教工和学生预备党员)。

二、培训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内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理想信念教育,党章党规党纪,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时政热点等。

三、培训安排

本期预备党员培训安排在十月底至十一月中旬。培训主要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见附件1)。

(一)理论教学以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的形式,一般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开展;实践教学在本范围内开展,学员在党校老师指导下完成1篇不少于1200字的实践学习报告(见附件2),经评阅合格后予以存档。

(二)自主学习由学员围绕自学内容自主开展。学员结合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内容,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用红色信纸),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存档。

(三)结业考试采取在线学习测试的方式,暂定于十一中下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法

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根据结业考试成绩,结合培训期间的考勤、交流研讨情况、实践学习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结业相关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本期培训由党校统一管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高度重视本次的培训工作,协同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组织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要负起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学生学员以分党校为单位进行编组,教职工学员按学科专业归属到分党校进行编组管理,各分党校推选一名党务学生干部担任组长。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务必在本期培训班开班前,告知每一位学员具体培训要求,明确培训任务,通知学员和党务学生干部加入2023年第二期预备党员培训班QQ 群(群号:687315400)。

(二)严肃培训纪律。每位学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学习任务,积极参与交流讨论和实践教学活动,主动开展自主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内容。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党校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培训期间的考勤和教学督查,全程监测学员学习效果,收集反馈学习情况,各分党校应协助值班老师进行管理(培训期间同步直播专题授课,由各分党校组织学员通过直播的方式,在各分党校集中聆听,并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现场督查,严格考勤,将考勤情况提交至党校值班老师

(三)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于102517:00前,

将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dx@hnie.edu.cn,加盖党组织公章的纸质稿报送至党校办公室丰霞处(电气楼103室),同时领取《大学生预备党员培训教程》。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本期培训学员汇总信息上报后不得随意调整。

 

附件:1.预备党员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2.实践学习报告单

3.预备党员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1020日


(审核:李永坚 王定升 张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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