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办法(修订)》的通知》《关于发布湖南工程学院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和《关于印发湖南工程学院目标考核系列文件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开展2022年度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考核。现就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工作安排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考核于2022年12月21日(星期三)下午2:40-5:30分两个考核工作组进行。(具体安排见附件1)
考核 分组 |
分管校领导 |
组 长 |
成 员 |
考核任务 |
考核地点 |
第一组 |
罗毅平 |
督导办主任 |
专职组织员 |
考核机关党委、离退休党委的党建工作,复核工作组指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
电气楼309B会议室 |
第二组 |
罗毅平 |
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
专职组织员、 党政职能部门 |
考核16个教学院(部、中心)党委(党总支部)的党建工作,复核工作组指定党支部的党建工作。 |
电气楼408会议室 |
(二)党支部党建工作材料复核
时间:2022年12月22日上午8:30
考核第一组地点:电气楼309B会议室
考核第二组地点:电气楼408会议室
三、工作安排
(一)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报送党支部党建考核结果
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按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制定的党支部考核指标体系,对本教学院(部、中心)教工党支部、学生党支部,党政管理部门所属党支部进行考核。考核评分统一为百分制得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将得分进行折算,再以等次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进行评分,最终考核得分和等次结果于12月20日上午12:00前报送组织部备案。
(二)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开展自查并报送党建工作考核述职报告
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严格对照《关于发布湖南工程学院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进行年度党建工作自查,于12月15日上午12:00前将党建工作考核述职报告报送组织部备案。述职报告的纸质材料由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签名并加盖党组织印章交到组织部党建科103办公室,电子版通过OA发送至庄亭处。联系电话:0731-58688903。
(三)现场考核
1.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将党建工作考核自查中涉及到的相关数据及原始资料进行整理、汇总。
2.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于12月19日下午5:00前,将党建工作相关材料送至电气楼309B会议室。
3.各考核小组于12月22日上午8:30分别在电气楼309B会议室和电气楼408会议室,复核各党支部党建工作相关材料。
4.各考核小组将对照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分项进行复核评议,给出现场考核成绩。
(四)述职评议与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
2022年度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党建述职评议由学校组织开展。各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由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按照学校通知要求组织实施,并将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结果汇总报告组织部。
(五)结果运用
组织部汇总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的党建工作现场考核成绩和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抓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或党支部书记“双述双评”)成绩进行折算,形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和党支部的最终党建工作考核成绩,并于2022年12月26日前报送学校目标考核工作组。
四、考核内容
有学生的教学院党委(党总支部)按照《关于发布湖南工程学院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附件:湖南工程学院A类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机关党委、离退休党委、马克思主义学院党总支部、体育教学部党总支部和工程训练中心党总支部按照《关于发布湖南工程学院基层党组织2022年度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的通知》附件:湖南工程学院B类党组织党建工作考核指标体系进行考核。
附件: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建工作考核安排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2年12月9日
(审核:李永坚 王定升 张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