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党支部:
根据《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校党办字〔2022〕18号),为进一步推进基层党建提质增效,提升党建科学化管理水平,持续做好2023年度党支部活动“项目化管理”立项申报和2022年度项目结项验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22年度项目结项验收
(一)结项验收范围
2022年度立项的党支部活动“项目化管理”项目
(二)结项验收要求
1. 严格按照活动项目的立项申报要求,高效、优质地完成党支部活动项目的全部任务,取得预期活动效果。
2. 活动项目对提升基层党建水平和质量起到良好带动作用,通过公开发表与活动项目内容相关的宣传报道,全面展现活动成果。
3. 需追加经费的项目要在相关工作会议上作典型经验交流,普及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结项材料要求
项目负责人填写《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结项验收表》(附件1),并归纳整理好反映活动开展情况的文字、图片、影像等相关佐证材料,撰写3000字左右的总结材料。
二、2023年度项目立项申报
(一)项目申报范围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所属党支部,单独或联合申报,联合党支部的数量一般不超过两个。
(二)项目申报要求
1. 党支部活动项目的选题应深入开展调查研究,贯彻新发展理念,紧紧围绕“我为师生办实事”和服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结合学雷锋、清明祭先烈、抗美援朝战争胜利70周年等主题和“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活动形式,立足岗位发挥基层党组织、党员的政治核心和政治引领作用创新开展,活动项目应具有前瞻性、可行性和广泛性。
2. 上年度党支部活动项目有验收未通过或未提交结项报告的,项目所在党支部当年不能申报。
3. 上年度党支部活动项目因疫情等特殊原因未组织开展活动、达不到结项要求的,可缓期一年实施完成,项目所在党支部当年不再继续申报。
(四)申报材料要求
拟申报项目负责人,按照学校《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化管理”实施办法》(校党办字〔2022〕18号)文件要求,填写《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立项申请表》(附件2)。
三、工作要求
1. 初审推荐。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要重视党建品牌项目的培育,对活动项目的实际性、可操作性进行审核把关,注重活动的预期效果和特色创建,完成项目初审推荐工作。
2. 材料报送。项目负责人将结项或申报材料提交至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于4月7日17:30前,将签字盖章的《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结项验收表》(一式三份)、《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立项申请表》(一式三份)和《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纸质档报送至党委组织部103室,电子档通过OA发送。联系人:张碧,联系电话:58688903。逾期将不予受理。
附件:1.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结项验收表
2.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立项申请表
3.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支部活动项目申报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3年3月23日
(审核:李永坚 罗卫 张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