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着力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入党积极分子,全面提升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特举办2024年第二期(总第37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满十八周岁,且递交申请后经过半年以上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校在校中国籍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名额
(一)学生学员
学生学员人数原则上由各分党校参照2024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指标数1:3的比例择优推荐。
(二)教职工学员
教职工学员名额不限,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按教职工学员的学科专业归属选送至各分党校培训,同时报校党校备案。
三、培训内容
党的指导思想、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党章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政热点;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国共产党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办法》等。
四、培训时间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安排在9月29日至10月28日完成。
五、培训方式
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学和撰写学习心得相结合的方式。理论教学一般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以专题讲座或交流研讨的形式开展;实践教学可结合“一月一课一片一实践”内容,在本市范围内开展。
六、考核方法
采取网络考试的方式。暂定于10月底统一组织本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另行通知),成绩合格者,办理结业相关事宜。
七、培训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各分党校为单位组织开展,由各分党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教学安排和教学任务。各分党校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开班准备,及早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和培训场地等。培训人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控制培训班人数规模,可实行分班教学,确保培训质量。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师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党龄5年以上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和其他党务干部担任,培训教师在开班前一周,报至校党校审批。
(三)各分党校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注重贯彻学习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学习安排,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四)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共26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8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实践教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篇(2学时);结业考核2学时。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每次集中培训均须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现场督查,严格考勤。
八、工作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严把教学内容的政治关和质量关,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培训新的要求、新的内容,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个专题的任课教师、具体教学内容、教案和PPT课件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经审核同意后方可授课。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于9月25日下午5:00前将教学安排表(附件3)、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表(见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党校邮箱dx@hnie.edu.cn,纸质版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党校,同时领取《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程》。联系人:丰霞,联系方式:0731-58688903。开班前一周将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具体教学内容、教案和PPT课件的电子稿发送至组织部党校备案(dx@hnie.edu.cn)。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安排表
2. 入党积极分子实践教学情况登记表
3.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安排表
4.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