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党支部:
2022年11月,经党支部申请、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推荐、学校党委组织部组织评审,校党委择优确定了2个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创建周期为两年(2022年11月—2024年11月)。根据工作要求,现就开展校级“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工作通知如下:
一、验收对象
校级培育创建的2个“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具体为:机械工程学院教工第一党支部程玉兰工作室、设计艺术学院教工第二党支部徐平工作室。
二、验收内容
1. 重点任务完成情况。对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附件1)和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开展对标自查。重点围绕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抓好党建主责主业、提升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规范党的组织生活、发挥团结凝聚师生方面的主体作用、促进学校事业发展、加强党支部班子建设等进行自查总结。
2. 重要举措落实情况。重点从以下4个方面总结落实情况:一是体制机制、组织机构、队伍建设等方面,二是资源投入、硬件设施、经费支持等方面,三是申报时提出的有关创建思路、建设措施等方面,四是机制创新、实践创新、方法创新等方面。
3. 辐射作用发挥情况。重点从典型经验的总结提炼、宣传平台的构建及其影响力、相关成果资料的整理汇编等方面进行总结。
三、验收步骤
1. 创建单位对标自查总结。各创建单位按照要求进行总结,填写《湖南工程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申请书》(附件2),创建单位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对项目建设情况作出总体评价,提出审核意见,并于2024年11月11日前,将《湖南工程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申请书》和2000字以内的创建工作特色案例(可附相关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至党委组织部党建科(电气楼103)。联系人:庄亭,联系电话:0731-58688903。
2. 组织部统筹协调。党委组织部将组织专家对各单位的创建成果进行审查与验收,并依据实际情况将验收结果划分为三个等级:(1)验收合格。这表明相关单位的创建工作不仅全面达成预期目标,而且成效显著,起到了良好的示范与辐射带动作用。(2)验收暂缓。创建工作取得一定进展,暂未完成申报时提出的目标任务,通过延长半年建设期能够完成任务。(3)验收未通过。此类别适用于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单位:重点任务推进受阻,与申报目标存在显著差距,且即便延长半年建设期也难以弥补;所提供的验收材料存在不实之处,如文件、资料或数据不真实;或建设期内发生了负面清单明确的一票否决事项等。
四、工作要求
1.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创建单位需将验收工作置于首要位置,严谨执行验收准则,强化领导力,细致规划执行,以保障验收的严谨性和时效性。借此机会,各单位应深刻反思、总结经验,迅速纠正存在的问题,稳固已取得的建设成果,同时加强品牌建设,提升示范效应,全面促进本单位党建工作质的飞跃,为后续国家级、省级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建设奠定坚实基础。
2. 确保质量,真验实收。已成功通过验收的单位应成为学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的典范,发挥引领与带动作用。对于暂未通过的单位,需深刻剖析原因,精准定位问题,加大整改力度,力求在短时间内高效达成创建标准,并在延长半年的建设期后接受再次验收。而对于最终未能通过验收的单位,将采取撤销项目措施。
3. 广泛宣传,深化影响。各验收单位全面总结优秀经验与有效策略,推动这些宝贵经验的校内应用与分享,为下一轮“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的建设工作注入新的活力与动力。
附件:1. 高校“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建设标准
2.湖南工程学院“双带头人”教师党支部书记工作室验收申请书
党委组织部
2024年11月6日
(审核:曾永卫 戴静 张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