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校直各单位: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现将2024年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全校中层干部。2024年度提拔任职或交流任职的中层干部,按照现任职务进行考核,并了解其在原任职岗位的工作情况。2025年1月1日后提拔任职或交流任职的中层干部,在原单位原任职岗位进行考核。
担任多项职务的中层干部,一般在承担主要工作职责的单位进行年度考核,对承担的其他工作以适当方式进行了解。
因公派遣外出(援派、挂职、学习等)的干部参加年度考核。
涉嫌违纪违法被立案审查调查尚未结案、受党纪政务处分或者组织处理的中层干部,其年度考核按照有关规定进行。
二、考核内容
坚持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全面了解中层干部德、能、勤、绩、廉情况。德方面,注重考核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做到“两个维护”,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等情况。能方面,注重考核履职尽责特别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党中央、省委决策部署和学校党委、行政要求,落实新发展理念和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服务师生、防范化解风险过程中的政治能力、斗争本领、专业素养和组织领导能力等情况。勤方面,注重考核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勤勉敬业、求真务实、紧抓快办、敢于担当、艰苦奋斗等情况。绩方面,注重考核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履职尽责、完成日常工作、承担急难险重任务,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切实解决师生急难愁盼问题等情况,尤其是分工负责的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核心工作任务、学校高质量发展目标任务推进落实的实际表现和工作成效。注重了解抓党建工作、履行社会工作职责成效,注重了解乱作为、不作为、不敢为、不善为等情况。廉方面,注重考核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政治责任,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严于律已、严负其责、严管所辖等情况。
同时,对按照相关规定需列入考核的事项,如宣传、安全、稳定、消防、保密、统计、干部兼职、档案管理、巡视及审计问题整改、助力乡村振兴等情况有针对性地进行深入了解。
三、工作安排
(一)个人总结。中层干部对照2024年度考核内容对个人德、能、勤、绩、廉等方面情况进行全面总结,突出按照相关规定需列入考核内容的相关情况,撰写3000字以内的书面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见附件1)。
(二)材料上报。中层干部于2025年1月6日前将个人年度述职述廉报告通过内网OA发送至组织部满天。同时,报送经本人签字的述职述廉报告纸质版至纪委办公室程晓丽(电气楼202),载入干部廉政档案。
(三)书面述职。通过内网OA等方式进行书面述职。
(四)述职会议。以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为单位(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组织召开述职会议(见附件2),具体时间及地点根据各单位实际情况确定,由召集人另行通知到参会人员。会议述职时间,每人不超过6分钟;会议述职字数,每人不超过1500字。
(五)民主测评。述职会议结束后,进行民主测评,一般采用网络测评的方式,测评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
校领导和全校代表对全体中层干部进行测评,本单位代表对所属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机关党委以党支部为单位)中层干部进行测评。
全校代表包括全体中层干部、民主党派负责人、知联会会长、侨联会主席、当年退职未退休的校领导、当年转岗未退休干部等。
本年度新成立的卓越工程师学院,因本单位代表人数较少,因此,可以从与该单位工作关联度较大的其他单位(部门)教职工中增加一定数量的代表。
(六)结果评定。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等次比例一般不超过参加年度考核总人数的25%。
其他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精神和《湖南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执行。
附件:1.中层干部述职述廉报告撰写要求
2.中层干部年度考核述职会议安排
3.湖南工程学院中层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
2024年12月31日
(审核:曾永卫 王定升 张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