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不懈用新时代党的创新理论铸魂育人,不断提升党员发展质量。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党员发展对象的教育管理,特举办2025年第二期(总第38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过一年以上培养教育和考察的入党积极分子,具体名单由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按程序研究确定;培训计划数已下发至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时政热点等。
三、培训安排
本期党员发展对象集中培训安排在10月29日至11月10日。培训主要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附件1)。
(一)理论教学一般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以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的形式开展;实践教学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学员在分党校党务老师指导下完成1篇不少于1200字的实践学习报告(附件2),经评阅合格后予以存档。
(二)自主学习由学员围绕自学内容,结合理论教学内容,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用红色条纹信纸),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存档。
(三)结业考试采取在线学习测试的方式,暂定于11月中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法
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依据结业考试成绩、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交流研讨情况、实践学习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本期培训由学校党校统一管理,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及时掌握学员学习动态,收集反馈学习情况,协同学校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务必在本期培训班开班前,告知每一位学员培训任务及具体要求,通知学员和党务学生干部加入2025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QQ群(群号:835836300)。
(二)严肃培训纪律。每位学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准确把握学习目标,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理论学习,积极参与交流研讨和实践教学,主动开展自主学习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党校将安排值班老师负责培训期间的考勤和教学督查,各分党校党务学生干部应协助值班老师进行管理。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核对本期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并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上报后不得随意调整名单。
请于10月28日17:30前,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报送党校(电气楼103室),电子档发送至党校邮箱;同时领取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
联系人:张碧,联系方式:0731-58688903,党校邮箱:dx@hnie.edu.cn。
附件:1.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2. 实践学习报告单
3.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5年10月16日
(审核:张碧 戴静 曾永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