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部分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此次设置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岗位为:
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副主任 1 人
2.学科建设与改革发展处 副处长 1 人
3.科研管理处(期刊社) 副处长(副主任) 1 人
4.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副院长(副部长) 1 人
5.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副处长 1 人
6.后勤基建处 副处长 1 人
7.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副主任 1 人
8.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副院长 1 人
9.医学工程技术学院 副院长 1 人
10.国际教育学院 副院长 1人
11.卓越工程师学院 副院长 1人
二、挂职人选推荐
(一)挂职人员资格及条件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党〔2025〕16号)有关规定及设岗部门需求,确定校内挂职人选资格及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好。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大局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愿意从事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胜任挂职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
3.严守党纪法规,能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廉洁自律。
4.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5.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计划面向全校青年学术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年9月1日以后出生),注重选拔35周岁(1990年9月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骨干人才。
6.符合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二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青年骨干教师自愿申请并填写《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2),提交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初审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
2.组织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实际情况,着眼于学校中层干部后备力量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向学校党委推荐挂职锻炼人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填写《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申请表》,并于9月25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满天,电气楼102办公室,58683682)。
三、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挂职建议人选。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考察听取意见,综合考核合格后由党委组织部提出挂职建议人选。
3.学校党委研究。挂职建议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研究后确定最终挂职人选。
4.正式聘任。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日常管理及考核
挂职锻炼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培养、日常管理及考核等相关工作,按照《湖南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党〔2025〕16号)执行。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年9月18日
(审核:张碧 刘光辉 曾永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