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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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第二批部分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的通知

作者:方雯婷

来源:

日期:2025-09-18


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校直各单位:

为加强青年骨干教师管理能力培养和实践锻炼,学校决定启动第二批部分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挂职岗位

此次设置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岗位为:

1.纪委、监察专员办公室 副主任 1

2.学科建设与改革发展处 副处长 1

3.科研管理处(期刊社) 副处长(副主任) 1

4.研究生院(研究生工作部) 副院长(副部长) 1

5.采购与招标管理处 副处长 1

6.后勤基建处 副处长 1

7.网络信息与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副主任 1

8.智能科学与工程学院 副院长 1

9.医学工程技术学院 副院长 1

10.国际教育学院 副院长 1

11.卓越工程师学院 副院长 1

二、挂职人选推荐

(一)挂职人员资格及条件

根据《湖南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党〔202516号)有关规定及设岗部门需求,确定校内挂职人选资格及条件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师德师风好。

2.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大局观念强,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各项工作部署,具有强烈的责任感、使命感。具备一定的管理能力,愿意从事学校管理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奉献精神和服务意识,具有胜任挂职岗位工作要求的基本能力素质。

3.严守党纪法规,能正确行使权力,坚持原则,敢于负责、勇于担当,善于作为,廉洁自律。

4.教学科研水平较高,在相关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力。

5.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计划面向全校青年学术骨干和专业技术人才,人选一般应具有博士学位和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年龄一般不超过40周岁(198591日以后出生),注重选拔35周岁(199091日以后出生)以下的骨干人才。

6.符合设岗单位提出的其他资格条件及专业要求(见附件1)。

(二)推荐方式

采取个人自愿报名与二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方式报名。

1.个人报名。符合条件的青年骨干教师自愿申请并填写《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申请表》(附件2),提交所在基层党委(党总支)初审把关并签署推荐意见。

2.组织推荐。各教学科研单位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本单位干部队伍建设和年轻干部培养工作实际情况,着眼于学校中层干部后备力量建设和事业发展需要,向学校党委推荐挂职锻炼人选并签署推荐意见。

所有报名人员均需填写《青年骨干教师校内挂职锻炼申请表》,并于925日上午12:00前将电子版和纸质版交党委组织部(联系人:满天,电气楼102办公室,58683682)。

三、遴选程序

1.资格审查。党委组织部会同有关部门根据岗位要求进行资格审查。

2.确定挂职建议人选。党委组织部在一定范围内考察听取意见,综合考核合格后由党委组织部提出挂职建议人选。

3.学校党委研究。挂职建议人选名单经学校党委研究后确定最终挂职人选。

4.正式聘任。由学校发文聘任。

四、日常管理及考核

挂职锻炼青年骨干教师的教育培养、日常管理及考核等相关工作,按照《湖南工程学院青年骨干教师挂职锻炼管理办法(试行)》(校党〔202516号)执行。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5918


(审核:张碧 刘光辉 曾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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