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共湖南省委办公厅关于做好“七一勋章”提名和“两优一先”推荐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和湘潭市委组织部下发的工作提示,拟进行省级“两优一先”名单推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对象基本条件及推荐重点
1.优秀共产党员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自觉学习遵守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守政治立场,对党绝对忠诚,践行党的宗旨,带头攻坚克难,强化使命担当,立足岗位不懈奋斗,扎根基层无私奉献,在生产、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为党和人民事业创造一流业绩、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作风优良,以俭修身,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2.优秀党务工作者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建设理论,模范履行党的建设工作职责,在本职岗位上作出显著成绩,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守纪律、讲规矩,公道正派,廉洁奉公,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3.先进基层党组织基本条件: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自觉维护党的团结和集中统一;切实履行党章规定的各项职责,坚决落实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改革发展稳定等方面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嬴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
严格落实中央和省委明确的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和先进基层党组织和基本条件,在具体工作中坚持和把握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考虑2021年以来在全面深化改革、推动高质量发展、乡村全面振兴、科技创新、推进社会治理、维护社会稳定、抢险抗灾救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典型。二是推荐优秀共产党员,向基层和生产一线党员倾斜,注意推荐高知识群体党员、新就业群体党员、农民工党员、流动党员中的先进典型;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注意向基层党务工作者倾斜;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注意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任务较重地方、新兴领域适当倾斜。三是“共和国勋章”、“七一勋章”、“八一勋章”、国家荣誉称号获得者以及曾被表彰为全国优秀共产党员、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先进基层党组织的,不再纳入推荐范围;曾受省级同类表彰的,一般不纳入推荐范围。四是厅局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一般不纳入推荐范围,个别特别优秀的厅局级党员领导干部可以推荐,县处级党员领导干部可纳入推荐范围,但从严掌握。五是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推荐人选不交叉;六是推荐对象一般应具有下一级荣誉作为基础,主要从各党委单位中已经受到表彰的党员和党组织中产生;七是近5年曾受纪律处分的党员、近5年班子成员发生违纪违法情形的基层党组织,一般不作为“两优一先“推荐表彰对象。
二、推荐要求
1.推荐方式:请各基层党组织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经集体研究后推荐。
2.名额要求:根据湘潭市下发的推荐指标,我校省级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名额各1个,各基层党组织每类限报1名(个),可不推荐。
3.上报材料:请以基层党组织为单位,将推荐名单及推荐审批表、事迹材料等附件纸质档、电子档各一份于3月5日上交组织部党建科(电气楼103)。
附件:表格及样例1-4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组织部
2026年3月3日
(审核:张碧 戴静 曾永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