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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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2026年第二期(总第4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的通知

作者:张碧

来源:

日期:2026-10-16



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党建思想,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发展党员工作,提高发展党员质量。根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和《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相关规定,持续做好我校发展对象的教育培养考察工作,特举办2026年第二期(总第40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经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按规范程序研究确定的党员发展对象。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国共产党章程》;《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规党纪;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时政热点等。

三、培训安排

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安排在10月30日至11月15日。培训环节主要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结业考试,具体安排见附件1。

(一)理论教学一般采取集中授课的方式,以专题讲座、交流研讨的形式进行;实践教学在本市范围内开展,学员在分党校党务老师指导下完成1篇不少于1200字的实践学习报告(模板见附件2),经评阅合格后予以存档。

(二)自主学习由学员围绕自学内容、结合理论教学自主完成,并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用红色条纹信纸手写),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存档。

(三)结业考试采取在线测试的方式,暂定于11月中旬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式

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依据结业考试成绩、培训期间的考勤情况、交流研讨情况、实践学习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本期培训由校党委党校统一管理、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协同管理。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要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及时掌握学员学习动态,收集反馈学习情况。务必在本期培训班开班前,告知培训任务及具体要求,通知学员和党务学生干部加入2026年第二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群。

(二)严肃培训纪律。各位学员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理论学习,积极参与交流研讨和实践教学,开展自主学习,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三)严格审核把关。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要认真核对本期培训学员信息汇总表,并经本单位党委(党总支)书记审核把关,上报后不得随意调整名单。

请于10月26日17:30前,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附件3)纸质稿报送党校(电气楼103室),电子档发送至党校邮箱;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采用由中共中央组织部组织一局编写的《入党教材》。

联系人:张碧,联系方式:0731-58688903,党校邮箱:dx@hnie.edu.cn。


附件:1.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2. 实践学习报告单

3.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6年10月15日

(审核:张碧 戴静 曾永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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