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各分党校: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帮助入党积极分子端正入党动机、扣好入党“第一粒扣子”。根据《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有关文件要求,现就2026年第二期(总第41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未参加过培训的入党积极分子,以及前期培训学时未达标或结业考试未通过的入党积极分子。
由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根据符合条件人数和分党校培训容量,提出培训计划数并报校党委党校备案。教职工学员按学科专业归属选送至对应分党校培训。
二、培训内容
党的指导思想、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基本知识;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党章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政热点;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等。
三、培训形式
集中培训。除专题授课外,还可采用自学、分组讨论、志愿服务、实践活动等形式。实践活动可结合主题党日活动开展。
四、培训时间
培训一般应在一个月内完成,各分党校可在10月8日开班,10月31日前结束。
五、考核方法
采取网络考试的方式。本期暂定于11月初统一组织结业考试,成绩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考试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培训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由各分党校组织实施,各分党校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开班准备,及早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授课教师、培训时间和培训场地等,严格资格审查,做好教学安排。各分党校要适当控制培训班人数规模,培训人数较多的单位应实行分班教学,确保培训质量。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理论授课教师可由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副书记、党委委员,或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担任。理论授课教师一般应具有5年以上党龄且3年以上授课经验或副教授以上职称。授课教师名单应于开班前一周,报校党委党校审批。
(三)各分党校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安排(附件1),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不能随意安排与课程计划无关的授课内容。
(四)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共28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8学时(含分组讨论);集中观看党性教育课程2学时;实践教学4学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2学时;结业考试2学时。培训学员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表(附件2),并将其存入发展党员档案。
(五)分党校要安排专人对集中培训进行考勤、强调培训纪律,严格课堂管理,校党委党校将组织随机抽查。
七、工作要求
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书记要严把教学内容的政治关和质量关,按照《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新要求、新内容,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个专题的授课教师、具体教学内容、教案和PPT课件等进行严格审查,审核通过后方可授课。
各二级基层党委(党总支)于10月8日下午5:30前,将签字盖章的《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安排表》(附件3)、《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附件4)报送校党委党校备案,电子稿同教案、PPT课件一并发送至校党委党校邮箱,同时领取培训教材《入党教材》《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登记表》和档案袋,并于10月30日前,完成党内统计系统本阶段信息录入。
联系人:张碧,联系方式:0731-58688903,校党委党校邮箱:dx@hnie.edu.cn。
附件: 1.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安排表
2.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考核登记表
3.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安排表
4.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5年9月24日
(审核:张碧 戴静 曾永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