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各分党校:
根据《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湖南省普通高等学校党校培训规程》《湖南工程学院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相关规定和要求,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会“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着力践行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入党积极分子,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奋力推动新时代党员发展的基础性工作高质量发展,特举办2023年第二期(总第35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向党组织递交入党申请书时已满十八周岁,且递交申请后经过半年以上考察,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的我校在校中国籍学生和教职工。
二、培训名额
(一)学生学员
学生学员人数原则上由各分党校按照2023年下半年发展党员指标数1:3的比例择优推荐。
(二)教职工学员
教职工学员名额不限,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按教职工学员的学科专业归属选送至各分党校培训,同时报校党校备案。
三、培训内容
党的二十大精神;主题教育内容;党的基本理论,包括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基本路线、基本方略;党的历史和优良传统、作风;党章党规党纪;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时政热点;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等。
四、培训时间
本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安排在10月14日至11月5日完成。
五、培训方式
采取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自学和撰写学习心得相结合的方式。理论教学结合目前学校实际,本期培训一般采用集中授课的方式,以专题讲座或交流研讨的形式开展;实践教学在本校范围内开展。
六、考核方法
采取网络考试的方式。暂定于11月中上旬统一组织本期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试(另行通知),成绩合格者,办理结业相关事宜。
七、培训要求
(一)入党积极分子培训以各分党校为单位组织开展,由各分党校完成报名、资格审查、教学安排和教学任务。各分党校要做好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的开班准备,及早确定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学员、培训教师、培训时间和培训场地等。培训人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控制培训班人数规模,可实行分班教学,确保培训质量。
(二)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师一般由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副书记、党龄5年以上的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和其他党务干部担任,培训教师在开班前一周,报至校党校审批。
(三)各分党校按照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安排(见附件1),并结合党的二十大内容,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相关课程安排,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保质保量完成培训任务。
(四)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共32学时,其中理论教学12学时;实践教学8学时,须填写入党积极分子实践教学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自学10学时,须撰写3篇学习心得体会;结业考核2学时。
(五)入党积极分子的每次集中培训均须安排值班人员进行现场督查,严格考勤。
八、工作要求
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严把教学内容的政治关和质量关,要严格按照党建、党章党规等培训新的要求、新的内容,对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每个专题的任课教师、具体教学内容和PPT课件等进行严格审查把关,签署审核意见(见附件3),加盖本单位党组织公章后于10月11日下午5:00前将教学安排表(附件3)、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表(见附件4)的电子稿发送至党校邮箱dx@hnie.edu.cn,纸质稿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审核签字并加盖党组织公章后报送至党校,同时领取《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材》。联系人:丰霞,联系方式:0731-58688903。
开班前一周将本单位入党积极分子培训具体教学内容、教案和PPT课件的电子稿发送至dx@hnie.edu.cn,教案和PPT课件纸质稿经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签署审核意见后同步报送至党校。
附件:1.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课程安排表
2. 入党积极分子实践教学情况登记表
3. 入党积极分子培训教学安排表
4. 入党积极分子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3年9月25日
(审核:李永坚 王定升 张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