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
根据上级和学校有关文件精神,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忠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弘扬伟大建党精神,聚焦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抓牢抓实政治建设这个党的根本性建设,巩固拓展党史学习教育成果,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切实帮助党员发展对象提高党性修养,坚定理想信念,特举办2022年第一期(总第31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已列入2022年党员发展计划,拟在2022年上半年发展入党的在校学生(学生名额应稳定在2022上半年拟发展学生党员人数的1.1-1.3倍之间)和教职工(名额不限),具体名额由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根据要求自行确定,报党校审批。
二、培训内容
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党史教育,党性教育与党性锻炼,时政热点等。
三、培训安排
本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安排在4月16日至4月27日。培训主要采取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实践教学、自主学习、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结业考试相结合的方式(见附件1)。
(一)专题讲座、交流研讨和实践教学由党校统一组织实施。根据疫情防控需要,相关教学活动一般采用线上教学方式开展。学员在党校老师指导下完成1篇不少于1200字的实践学习报告(见附件2),经评阅合格后予以存档。
(三)自主学习由学员围绕自学内容自主开展。学员结合专题讲座和交流研讨,撰写1篇不少于1500字的学习心得体会(用红色信纸),经审核合格后予以存档。
(四)结业考试由党校统一组织实施。结业考试采取在线学习测试的方式,暂定于4月底进行,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考核方法
培训结束后进行结业考核。结业考核根据结业考试成绩,结合培训期间的考勤、交流研讨情况、实践学习报告和学习心得体会等,进行综合评定,考核合格者方可办理结业相关事宜。
五、工作要求
(一)精心组织领导。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应高度重视本次的培训工作,协同党校加强对培训班的管理,切实提高培训效果。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要负起主体责任,指派专人负责培训组织工作,学生学员以分党校为单位进行编组,教职工学员按学科专业归属到分党校进行编组管理,各分党校推选一名党务学生干部担任组长。
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务必在本期培训班开班前,告知每一位学员培训具体要求,明确培训任务,通知学员加入2022年第一期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QQ 群(群号:557145278)。
(二)全程管理监督。本期培训由党校统一管理,全程监督,及时掌握学员学习动态,收集反馈学习情况,各分党校党务学生干部加入培训班 QQ 群,积极配合,协助管理。
(三)严肃培训纪律。每位学员要充分认识本次培训的重要意义,明确培训目的,端正学习态度。自觉遵守党校有关规定,按要求完成理论学习,积极参与交流研讨和实践教学,主动开展自主学习并认真撰写学习心得体会。
培训期间,原则上不准请假,确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的,应事先向党校提出书面申请并征得同意。
(四)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于4月11日17:00前,将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见附件3)的电子稿发送至dx@hnie.edu.cn,并将加盖党组织公章的纸质稿报送至党校丰霞处(电气楼103室),同时领取《新时代党员发展对象培训教材》。请各基层党委(党总支部)书记严格审核把关并签字确认。
附件:1. 党员发展对象培训班教学安排表
2. 实践学习报告单
3. 党员发展对象培养教育和考察纪实信息汇总表
中共湖南工程学院委员会党校
2022年4月7日
(审核:李永坚 严明 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