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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部、党校】主要职责

作者:组织部

来源:

日期:2024-05-20


    组织部、党校是校党委领导下负责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的党政管理机构,负责学校党校的日常工作、乡村振兴的组织协调和驻村帮扶点的协调管理工作。

具体职责:

  1.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学校党委的决策、部署,制定年度相关工作计划。

2.基层党组织建设。组织、指导基层党组织做好换届选举工作和党支部“五化”建设提质增效,检查督促各基层党组织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建立健全党的组织生活制度。

3.党员教育和管理工作。组织党员的理论学习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基本知识等的教育和培训,严格执行组织生活和民主生活制度。

4.党员发展工作。编制全校党员发展计划,指导、督促和检查基层党组织发展党员工作,办理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的审核工作。

5.关爱服务党员工作。组织开展党内表彰、党内关怀帮扶、走访慰问等。

6.组织开展“两优一先”评选和“对标争先”计划建设工作。

7.党费收缴工作。负责全校党员的党费收缴、管理和使用,定期上报党费的收缴、管理和使用情况。

8.党员党籍管理。负责全校党员的党籍管理和组织关系转接,接待、办理外调工作。定期完成党内统计工作,并按照上级要求完成情况报告。

9.党建考核。组织实施基层党组织年度党建工作考核。

10.选调生、选聘生工作。负责选调生、选聘生的政治审核和考察工作。

11.协助党委做好干部工作。抓好干部的学习、培训工作,不断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加强干部的管理,做好对干部的考核、选拔、推荐工作,为党委选拔使用干部当好助手和参谋。

12.负责中层及以上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因私出国(境)证照管理工作,组织做好中层及以上干部因私出国(境)的政治审查工作。

13.干部信息管理。负责科级以上干部的档案专项审核、调阅审批等工作。

14.协助党委办好党校,负责校、院两级党校建设,做好党的干部、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党员发展对象、预备党员的培训工作。

15.协助上级部门完成校级领导干部有关工作。负责完成省委组织部、省委教育工委等上级部门的干部调训任务。

16.乡村振兴工作。负责学校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协调和指导驻村帮扶工作。

17.协助审计处完成中层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18.协助人事处做好高端人才工作。

19.履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负责本部门党员教育管理、意识形态等党建工作和安全、保密、稳定工作。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有效防控干部选任、党员发展、党费管理、党校培训、乡村振兴项目开发等方面的廉政风险。

        20.完成上级组织部门和学校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南工程学院党委组织部(党校、机关党委、乡村振兴办公室) 地址:湖南省湘潭市福星东路88号

联系电话:0731-58683682

邮箱:zzb@hnie.edu.cn